为了统一和规范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准确提供相关的统计资料,同时与国际上相关分类进行比较,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信息相关产业主要是指与电子信息相关联的各种活动的集合。主要活动包括:(1)电子通讯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活动;(2)计算机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活动;(3)用于观察、测量和记录事物现象的电子设备、元件的生产活动;(4)电子信息的传播服务;(5)电子信息的加工、处理和管理服务;(6)可通过电子技术进行加工、制作、传播和管理的信息文化产品的服务。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