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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区工业振兴特派员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2021-06-23 10:15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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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的决策部署,经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成立自治区工业振兴特派员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厅,作为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的专职机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协调和工业振兴特派员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工信厅主要领导兼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

副主任:刘胜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贤海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处长

        邹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自治区工业振兴特派员管理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负责落实自治区工业振兴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贤海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处长

副组长:邹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员:罗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冶金处一级主任科员

        陈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

        孙金阳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

        陈超群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化建材处三级主任科员

        姜   广西节能监察中心高级工程师

        农 诚  广西纺织产品检验站检验员

        宋宇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研究人员

        叶子琪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干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采从相关单位抽调或招聘等方式补充工作力量。

二、工作职责

)自治区工业振兴特派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工业振兴特派员的选派、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协助工业振兴特派员以组团形式做好各级各类重点工业企业、重大工业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服务工作。

)围绕工业振兴和服务企业工作目标,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其他专项小组积极参与服务企业工作,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向各级各类重点工业企业、重大工业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集聚。

)牵头建立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运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业振兴特派员反馈的有关问题,确保工业振兴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方针政策和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受理部门、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服务企业内容,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工业振兴特派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各司其职,依据工作分工,制定工作细案,迅速开展筹划工作,组织好各项活动。

(二)密切沟通,加强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反馈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组员之间加强沟通、密切协同,及时互相通报相关情况。

(三)统筹协调,确保成效。制定工作成效指标,加强与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驻各市工作队沟通协调,联动各市共同推进,确保服务企业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县要参照自治区做法相应成立工业振兴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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