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团体标准贯彻落地,切实发挥标准引领作用。9月1日,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在南宁组织召开了《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规范》(T/GXAS 549—2023)《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规范》(T/GXAS 550—2023)《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规范》(T/GXAS 551—2023)3项团体的宣贯会。会议由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技术监察科副科长夏倩梅主持,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张显君、广西标准协会秘书长黄林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标准编制单位代表介绍解读标准的条框内容。各级工信局、节能监察机构、标准编制单位、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区内相关企业代表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
该3项团体标准是由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提出,联合南宁市超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广西晨晏节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致协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于2023年8月10日发布,2023年8月16日起实施。3项标准分别明确了节能报告编制、节能评审、节能验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深度要求,详细规定了节能报告的编制、评审、验收的流程、方法及要求,为规范工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主管部门加强对工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节能审查工作的闭环管理,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会议指出,希望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能将这三项团体标准作为节能报告编制、节能评审和节能验收工作的参考依据,积极应用到节能审查工作各个环节中去,为推动提高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水平做出应有贡献。
下一步,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将与各方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完善三项团体标准,适时推动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行业标准。积极推动节能审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升我区工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项目评审及验收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区工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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