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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节能监察中心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09-04 17:30     来源: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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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增强中心干部职工学法意识,用民法精神指导节能监察工作开展,中心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并将民法知识落实到具体节能监察中。

  一、提高意识,充分把握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中心支委会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支委会强调要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把握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

二、组织集中学习。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民法典》。法规科同志从《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等方面,以PPT、通俗易懂的漫画图文结合的方式讲解《民法典》基本原则、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开展广泛宣传。中心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专栏,并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强国”等渠道,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学习、了解《民法典》,提高大家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意识,有效营造了法治文化氛围,取得良好的宣传学习效果。

    四、规范节能监察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中心结合实际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精神,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工业节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治区工信厅对各市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日常监察工作十二项内容开展督查;各市节能监察机构利用开展国家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的契机向耗能企业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子,做好普法工作,引导企业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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