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海作为传统的海域开发利用活动,在广西是用海面积最大的海域使用类型,其对保障广大渔民生产生活、推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然而长期以来,养殖用海在取得海域使用权后,生产经营活动仅与海域使用权人对应,存在局限性与单一性,严重制约了海域养殖企业扩大规模。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防城港市实体经济服务员工作队驻防城区分队积极行动。前期通过走访养殖户、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梳理开放式养殖用海面临的困境,发现产权不明晰是关键问题。随后,分队充分发挥后盾单位防城港市海洋局的资源优势,积极与市不动产登记局联动协作,挖掘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产权的潜在价值,全力推进海域使用权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区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探索。
防城分队在前期与相关部门紧密对接的基础上,依托防城港市海洋局,联合市不动产登记局,成功为防城区茅岭镇美丽村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制发不动产权证书,完成广西首次海域承包经营权登记。这一举措,标志着广西在开放式养殖用海领域,首次实现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海域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一成果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了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经营权的流转,使政策精准落地到防城区海域养殖企业,为实体经济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海域承包经营权的确立,不仅可作为海域使用权流转、抵押融资的重要依据,有力盘活海域资源,释放改革红利,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切实保障了防城区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激发更多市场主体活力,对规范全市海域使用秩序,推动海洋资源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文稿:防城港市防城区分队廖海宾 黄政然
编辑:韦其烽 刘洋
审核:邓唐礼 薛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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