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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第二批链主型龙头企业的通知

2024-08-12 11:15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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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综合〔2024〕581号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链主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增链补链强链,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龙头壮产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3号)、《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链主型龙头企业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4〕170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初审、征求相关厅局意见、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广西第二批链主型龙头企业,现予以公布。

下一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培育壮大产业链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积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支持企业创新引领。支持链主型龙头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提升企业市场主导力。引导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普及应用,推动链主型龙头企业“上网触电”,开展个性定制、网络定制和线上销售。三是提升群链带动力。围绕链主型龙头企业深入开展关键产业链增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引进、参股等方式增链补链强链,吸引国内外科研力量、配套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优质要素资源入桂发展。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卡位”入链,围绕链主型龙头企业组织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服务提升,促进本地产业链配套提升。四是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深入分析目标企业投资需求,制定“一企一策”招商政策,建立产业链招商目标企业库,围绕链主型龙头企业上下游关键、薄弱、缺失环节,开展配套专项招商。支持链主型龙头企业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等区域的产业链合作,参与“4+N”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五是加快产业链项目建设。聚焦关键产业链增链补链强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强向链主型龙头企业征集产业链项目,建立和更新“一链一项目库”,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库、“千企技改”工程项目库中统筹推进。

各有关企业要勇于“挑大梁”发挥头雁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同合作,引领产业发展。一是发挥链主型龙头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加强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制定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方案,联合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一同实施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提升行业整体工艺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和产品高端化水平。二是发挥链主型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和合作平台功能。集聚技术、品牌、渠道、人才等优质资源,开放产业链创新、资金、人才和要素等资源,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和行业解决方案,带动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大对区内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三是发挥链主型龙头企业集聚作用。以商引商,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关键、薄弱、缺失环节企业。以投资、合资、开放配套资源、采购订单等方式吸引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入桂投资设厂。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按照《强龙头壮产业行动方案》等提出的重点任务,密切关注链主型龙头企业运行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将企业培育情况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培育工作成效评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群链牵引力、企业规模、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前景等指标,对链主型龙头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广西第二批链主型龙头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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