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有关要求,通过制定《办法》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效能。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办法》对现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销售巡检、入境监管以及型号核准申请企业检查等工作规定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统一规范。
(三)进一步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通过《办法》的实施,实现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全环节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研制、生产、销售、维修等行为,防范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入境,提升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二、《办法》制定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充分调研无线电发射设备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系统梳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有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启动了《办法》的起草工作。二是向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检测机构、行业协会、重点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
三、《办法》的发布对无线电产业会产生哪些影响?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关乎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的制定是对现有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梳理整合,要求避免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规范和有力监管罚款设定与实施,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法》的发布将推动无线电频谱资源科学、有效利用,积极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无线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办法》什么时间施行?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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