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2号,以下简称《划分规定》),对现行《划分规定》进行了修订。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划分规定》进行了解读。
问:《划分规定》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问:《划分规定》修订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无线电频率使用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意见,并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二是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各方面反馈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再次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三是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完善有关制度,形成《划分规定(修订草案)》。
问:《划分规定》修订了哪些内容?
《划分规定》包括总则、正文和附录三个部分。根据《无线电规则》(2020年版)修订情况和我国国内协调结果,主要作出如下修改:一是关于定义。修改“制式无线电台”等3个定义,新增“无线电力传输”“空间监视雷达”“气象雷达”等11个定义,新增字母代码为“Q/V”“E”“W”的使用频段和范围。二是关于具体划分。对无线电频率划分表进行修订,共涉及12种无线电业务、71个频段。三是关于脚注。针对国际脚注的修订有159条(其中,修改132条、新增24条、废止3条),针对中国脚注的修订有13条(其中,修改6条、新增7条)。四是关于附录。对附录中发射机频率容限、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发射标识和必要带宽进行了修订。
问:《划分规定》修订形成哪些主要成果?
答:一是新增IMT(国际移动通信,含5G/6G)系统频率划分。在6GHz、26GHz、40GHz、70GHz等频段为IMT系统新增频率划分,为5G/6G系统频率使用提供规则地位,稳定产业预期。在全球率先将6GHz频段划分用于IMT系统,有利于推动5G/6G频谱资源全球或区域划分一致,为5G/6G发展提供所必需的中频段频率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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