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职改〔2019〕3 号
各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列(行业、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6日
关于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7〕47号),全面推进我区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职称管理服务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有力保障,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坚持放权原则,进一步扩大职称评审自主权
在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的基础上,将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到14 个设区市及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自治区主管部门;继续给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科研院所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充分调动用人单位自主评审的积极性。对具备条件的三甲医院采取分类分批、逐步推开的方式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部 门提出方案后组织实施。鼓励各市各系列将初、中级职称评审权 下放到县(市、区)和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员。
二、坚持松绑原则,进一步实现职称评审便捷高效
(一)优化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 跑腿”。对原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申报、评审网络化,逐步实施专家库管理、评委抽取、批复发证等网上办理,为申报人员、申报单位及各级职改部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充分利用共享数据,让申报人员减少提供证明材料。充分利用网络化职称评审系统,让参评人员减少提供申报材料中的各种证明。一是不再要求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改由通过网络数据共享,评审系统自动识别;二是凡是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的学历证明,不再要求参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仅需提供学历证书编号等基本查询信息;三是凡是通过职称证书网在线审验可以查询共享的信息数据,不再要求参评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仅需提供职称证书编号等基本查询信息。
(三)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评审条件“清单制”,明确评审量化标准。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列(行业)评审条件的硬性条件和量化条件,列出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及“一票否决”条件清单,并对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予以优化整合,放入评审系统自动提示并对能识别的条件进行审核控制,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有效、准确。实行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责任制。依托网络化职称申报系统,由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业绩及论文等相关条件(要素)进行查询核实,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通过系统及时将审核情况反馈申报人。各级职改部门及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履职情况,以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及“一票否决”情况,涉及行业领域材料真实性等问题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优化职
称重新确认、职称认定及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等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事流程。
三、坚持搞活原则,进一步破除“四唯”激发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一)进一步完善评审条件,提高人才评价科学性。科学合理设置符合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的评审条件,区分乡村教师开展分类评价,探索实行县以下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评审机制。完善卫生系列评审条件,设置合理、侧重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评审条件,向临床一线倾斜,设置更切合实际的县级及以下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条件。完善农业系列评审条件,对基层应用型农业人才进一步淡化论文要求。探索邮政系统快递工程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新业态新领域职称评审。修订设置高校下放评审权后的基础性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倡导学术新风,科学准确评价人才。
(二)进一步完善评审绿色通道,不断优化人才流动环境。继续实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评高级职称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绿色通道”在引进人才中的作用,让专业技术人才引 得进、评得上、流得动、用得活。探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变动时在相近系列职称之间的转评互认,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的融通发展。进一步畅通工程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双向通道”,在现有的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基础上,探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 资格与技能等级的互认“通道”。
(三)实行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政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对在乡镇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及以上人员,可破学历或资历按评审条件参加职称评审。对担任扶贫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等重大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任务时间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四、坚持服务原则,进一步提升职称服务工作水平
(一)转变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专技人员申报职称提供政策支持。各级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要 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职称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基层单位及各类非公领域职称改革政策的宣传,让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称改革政策,让职称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转变职称服务思维模式,推进职称改革从体制内向体制外拓展, 为不同群体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评审服务,为我区非公 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支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在职称政策制定、评审实施、业务办理等方面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 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培养人才提供服务。
(二)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强化职称证书监管。发挥职称评审系统功能,在全区推行高、中、初级职称电子证书,个人及有关单位自行打印,实现发证提速、监管加强及使用便利的目标。
(三)强化培训,提升职称评审服务水平。各系列(行业、单位)及申报单位应加强对申报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提升参评人员申报参评材料的质量,各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切实把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各级职改部门应大力提升服务水平,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业务培训,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工程系列等参评人数较多的系列,应逐级培训职称管理人员。强化评审专家业务培训, 自治区职改办组织制作评审专家培训教材,各系列各高级评委会应通过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评审专家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入库专家全员培训。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