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3〕489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桂工信企业〔2022〕836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桂工信办企业〔2023〕176号)要求,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北海市海城区新型显示产业集群等15个集群为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现予以公布,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一、集群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进一步畅通产业协作网络,增强集群创新活力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着力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不断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开放合作,加快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水平。
二、各级工信部门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建立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供给,支持集群不断提升创新、数字化、绿色化、开放合作和治理服务能力,增强专业化配套水平。
三、各市工信部门要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加强集群发展跟踪和评估,组织集群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集群发展情况监督和考核,对已认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
五、集群认定有效期为3年。
附件:2023年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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