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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2022-12-26 10:10     来源:中小企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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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企业函〔2022〕3121号


自治区人大财经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2〕68号)要求。经认真对照问题逐项整改并修改完善,现将我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3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86号)下达我区中央转移支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8685万元,其中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奖补资金2200万元、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14329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156万元。资金均按规定下达。

(一)双创升级资金。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要求,奖补资金已经明确了分配对象,分别是对2019年确定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贵港市产业园区终期绩效评价结果奖励资金:1000万元;对2020年确定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补助资金:1200万元。资金已由自治区财政厅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工交〔2021〕53号)和于2020年11月13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0〕98号)下达。

(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要求,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按照以下原则:“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3号)要求,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防止简单平均分配;二是因地制宜统筹支持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三是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了对各担保机构拟安排资金分配方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审定202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桂工信企业报〔2021〕174号)。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资金于2021年7月20日分别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1〕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1〕192号)下达给26家担保机构所在地财政及2家区直担保机构。

(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根据“一是结合我区重点“小巨人”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际情况,避免简单分配;二是重点支持符合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企业;三是企业对稳增长贡献大,产值、上缴税金多;四是有上市计划或直接融资取得实际性进展”原则,形成了对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安排资金分配方案。

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共计1556万元,安排给7家企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的奖补资金600万元,安排给了5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金于2021年7月20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1〕58号)下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双创升级资金。

下达资金合计2200万元,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要求,对特色载体单独按年度进行绩效评价,自治区财政厅联合我厅已于2022年4月按要求组织第三批次特色载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该报告中不累述。

(二)融担降费资金。

下达资金合计14329万元,均在2021年度内拨付到28家担保机构,资金使用合规性100%,预算资金执行率100%,资金到位时效及时。2021年度,28家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年化融资担保额729.10亿元,较2020年度同比增长21.96%,平均担保费率为1.13%,2021年共为小微企业减免51684.11万元担保费,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20021笔,同比增长19.82%,新增业务惠及小微企业数量15851家,同比增长52.72%,中小企业满意度为97%。完成了资金下达时制定的各项绩效指标:新增小微企业年化融资担保额同比增长率≥2%,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2%,资金使用合规性100%,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享受率100%,文件下达到资金拨付至企业时间≤30个工作日,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新增业务惠及小微企业数量同比增长2%以上,中小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0%以上。

融担降费资金对引导我区融资担保机构增量、扩面、降价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一是通过降费奖补政策的支持,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效果明显,降费奖补政策成效显著。2022年前三季度,我区新增小微企业年化融资担保额727.65亿元,同比增长18.7%,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16%。其中,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年化融资担保额342.04亿元,同比增长32.24%,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低至0.88%,平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低至4.76%,较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平均综合融资成本低0.9个百分点。二是通过降费奖补资金的支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增量、扩面、降价,推动降费让利实体经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感不断增强。2022年前三季度,我区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52871笔,同比增长169.55%,新增业务惠及小微企业27198户,同比增长60.91%。

(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下达资金2156万元,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对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年度单独进行绩效评价,第一批已于2022年10月开展。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第一批财政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绩效自评报告的函》(桂工信企业函〔2022〕2604号)中报送,在该报告中不累述。

三、下一步措施

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转移支付实施效果显著,促进了特色载体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发展,引导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低融资担保成本,促进了我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受到各开发区、担保机构和广大中小微企业广泛欢迎,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规定,加强资金项目后续监管,做好资金使用效果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各项惠企红利惠及更多中小企业,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附件: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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