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鼓励新冠病毒感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稳产扩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综合发〔2022〕900 号),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对新冠病毒感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奖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厅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联系电话:0771-8095033
电子邮箱:gxgxtfyc@163.com
附件:新冠病毒感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奖补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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