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10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四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4〕93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推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向有关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后,拟认定2024年四季度阶段性工业企业增量用电奖励拟补助130家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4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运行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02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8095266。
附件:阶段性工业企业增量用电奖励拟补助名单(2024年四季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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