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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

2025-03-10 16:10     来源:投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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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投资〔2025〕168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4〕398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政策落地,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步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对符合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方向的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10%予以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适当提高制糖产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资金补助标准。(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申报按季度开展,各季度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季度3月14日、第二季度5月5日、第三季度8月5日、第四季度11月5日。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已获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指本次申报前项目业主所获得的需要验收的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基本情况、资金项目申报表、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

(二)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开展项目遴选,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并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对审核通过项目,于每季度申报截止日前汇总《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推荐表》(包括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可编辑附件表格),并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财政厅。申报纸质材料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集汇总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

(三)项目申报材料鼓励由企业自行编写,不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以避免企业增加申报成本。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咨询了解。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从未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需询问或要求补充项目材料将通过邮件、通知等正式渠道,相关工作人员不会直接联系企业或县区部门,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应通过正常途径按要求进行申报,以保障自身利益。

(四)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自治区将停止对项目的支持,追回已拨资金,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联系方式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南宁市:0771-5532612   柳州市:0772-2825389

桂林市:0773-2823547   梧州市:0774-6017915

北海市:0779-2029109   防城港市:0770-2821223

钦州市:0777-3688605   贵港市:0775-4568664

玉林市:0775-2825667   百色市:0776-2620358

贺州市:0774-5279290   河池市:0778-3589525

来宾市:0772-4299772   崇左市:0771-5961118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投资处  陈文义

联系电话:0771-8051009

邮箱:trzc@gxt.gxzf.gov.cn

(三)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工业交通处  农健

联系电话:0771-5331701

电子邮箱:gjc@czt.gxzf.gov.cn

附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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