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4995辆,补助资金5101.4049万元。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7日。
联系电话:0771—8095127。
通信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
电子邮件:qcc@gxt.gxzf.gov.cn
附件: 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30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