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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做好一季度全区工业稳增长工作推动2020年良好开局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做好一季度全区工业稳增长工作推动2020年良好开局意见的通知

2020-01-21 15:28     来源:综合处     作者: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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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综合〔2020〕4号


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各市、县(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一季度全区工业稳增长工作推动2020年良好开局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一季度全区工业稳增长工作推动2020年良好开局的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坚决把稳增长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政策引导,突出靶向发力,全力支持企业加强2020年一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生产运行组织,努力实现一季度全区工业经济良好开局,为全年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打下坚实基础。

一、推动重点企业满负荷生产

(一)发挥牵头银行作用,解决流动资金困难问题,推动有色金属、冶金行业重点企业充分发挥现有产能。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认真分析有色金属、冶金行业产能发挥现状,采取“一户一策”办法推动产能满负荷发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推动南国铜业在阴极铜实现产量6万吨、新增产值35亿元,推动梧州金升铜业在2020年3月实现达产、新增产值7.5亿元,推动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氧化铝等一批重点项目满负荷生产、新增产值10亿元。

(二)加快协调解决冶金行业部分重点企业能耗指标不足及电价问题,推动企业满负荷生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推动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满负荷生产、新增产值39亿元,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产值7亿元。

(三)帮助水泥、电子信息等行业重点企业开拓市场、解决产能置换问题,搭建合作桥梁,充分利用消费旺季争取增加订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推动鱼峰融安万德七星水泥、广西恒庆建材有限公司满负荷生产,新增产值2亿元。推动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增加华为、新华三服务器订单,推进广西三创科技有限公司国产电脑、智慧教育终端生产。

力争一季度重点企业新增产值100亿元以上。

二、建立健全三级政府领导服务投产项目(企业)机制

以全区300项2020年一季度投产达产工业项目为联系服务对象,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领导联系服务投产项目机制,实现年投产达产工业项目服务全覆盖。其中,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服务北海惠科电子产业新城一期、防城港盛隆冶金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崇左南国铜业铜冶炼工程等8个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设区市政府领导联系服务桂林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南宁瑞声科技产业园、玉林正威新材料产业项目一期等40个投资5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项目,县(市、区)政府领导联系服务百色彩虹铝业大截面铝合金型材、梧州锂霸新能源产业基地等165个投资5亿元以下项目。建立协调会议制度,通过督办、召开专题协调会等措施,重点推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达产、早入库,力争一季度项目投产达产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

三、积极拓宽我区汽车企业市场空间

(一)指导我区汽车生产企业研制推出适合公务用车需求的新车型,一季度推出适合公安机关警务用车的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型,加快我区汽车企业产品在公务用车领域的推广使用。

(二)加快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五菱荣光平台的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型的研制,力争于2020年3月前推出适合用于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和巡警大队等警种的巡逻、装备装载及运兵等警务工作的7座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型。

(三)会同自治区公安、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新能源执勤用车租赁试点方案》,协调自治区公安部门牵头制定《公安机关租赁车辆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新能源执勤用车租赁试点工作,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四)协调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加快我区汽车企业产品在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领域的推广使用。

四、力争燃煤发电企业多发电,降低用电用气成本

(一)落实2020年南方区域西电东送省际协商会议确定的广西受电月度计划,力争将一季度云电送桂电量控制在13.6亿千瓦时。

(二)严格执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的防城港光坡核电#1机组3月10日开始的检修计划,其发电空间约5亿千瓦时在水火电中平衡出力,至少安排火电多发2亿千瓦时以上。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企业合理科学安排检修计划,力争多发满发。

(三)及早出台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自2月份开始组织交易,将1月份符合交易条件的企业用电量纳入交易电量结算。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早做准备,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交易。

(四)安全有序组织水电机组检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对龙滩水位进行每日监测,根据上下游红水河流域的来水情况,协调广西电网电力调度中心开展对龙滩水位控制的动态管理,控制龙滩水位在338米以上,相应增发火电5亿千瓦时。

(五)密切联系南方电网和广东能源局,争取富川华润电厂增送广东扶贫电量。

(六)出台春节期间临时用电政策,对除电解铝之外的新投产、复产及增产的工业用户(具体名单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电网公司确定),其2020年1月24日至2月8日期间的用电量在参与市场交易或目录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用电再适当降价。

(七)引导工业园区和用气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管网大用户直供并协商确定用气价格,减少供气中间环节,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五、推动坚果加工企业尽快复产达产

(一)推动坚果加工行业实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与海关部门进行协调,推动以互市贸易进口的坚果类农产品进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二)完善坚果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各市、县(市、区)要加大对坚果加工产业园区在标准厂房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及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扶持力度。

(三)改进生产技能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坚果加工企业在扩大先进产能、提升工艺装备、推进智能制造、加快绿色改造等方面采取优化技改资金支持、拓宽技改融资渠道、协调保障项目用地等措施,对符合条件并列入“千企技改”目录的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相关县区政府部门引导辖区内因原料进口问题停产的坚果加工企业调整生产线,用好用活商务部门在扶持坚果加工企业恢复生产、降低加工成本的相关支持政策。

六、推动木材加工业企业稳定生产

(一)协调帮助企业加快办理相关证件。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木材加工企业加快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二)加大重点企业资金扶持力度。一季度至少开展1次针对木材加工企业的银企对接活动,协调解决一季度木材加工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原材料收储资金需求。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扩大生产企业、重点生产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给予贴息。

(三)探索部分木材加工集聚区开通中欧班列。探索开通中欧班列至我区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等地木材加工集聚区的停靠点,降低我区木材加工企业的原材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成本,刺激产销量提升。

力争一季度造纸和木材加工行业产值增速10%以上。

七、开展停产企业帮扶行动

建立新增停产企业定期分析机制,各市、县(市、区)对新增停产企业的停产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精准施策、分类处置,及时解决企业由于市场、环保、去产能、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的停产问题,推进企业复产、稳产。对能够通过帮扶复产的,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现实困难促进早日复产;对复产无望但尚有价值的,推动加快兼并重组;对空壳企业尽快出清出库。力争一季度,全区停产企业数减少1/3。

八、开展减产企业帮扶行动

建立新增负增长2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定期分析机制,各市、县(市、区)加强对新增负增长2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的调研指导,全面掌握负增长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具体原因。认真研究规模较大行业的主要矛盾,特别是产值负增长行业以及因市场原因未能满产的行业,“一行一策”出台稳定行业生产运行的政策措施。对有望增产、扭负转正、收窄降幅的企业提出具体可实施的对策措施,“一企一策”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力争一季度,全区1/3的减产企业降幅收窄。

九、加强规下工业企业帮扶指导

帮助规下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从用能、用工、用地、物流等方面加强企业生产运行的要素保障。各市、县(市、区)加强对规下企业开拓市场的帮扶指导,引导企业间互采互购,开展必要的政府采购等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持续开展规下企业培训,指导企业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如实填报利润、税收、折旧、薪酬等指标数据。

十、大力培育工业企业上规入统

继续加大临规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力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与统计、税务等部门的联动,摸底掌握临规企业的具体情况,通过培训会、“一对一”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动员一批年度营业收入达标企业申报入库,梳理补报一批年度规下转规上企业入库,推动一批新建投产企业达产入库,力争一季度全区上规入统工业企业达150家以上。

十一、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一)坚持线上线下市场并重拓展春节市场。挖掘消费潜力,大力发展“夜经济”消费需求的酒类、坚果、茶叶等终端消费品。鼓励汽车、家电企业紧抓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国六”汽车促销、家电团购等活动开拓市场。

(二)大力拓展春节市场。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合当地商务等部门组织企业参与“年货节”活动,鼓励企业与区内外各大超市、专卖店等开展线下营销渠道合作;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线上“电商年货节”等活动,扩大市场份额。

(三)助力企业参加境内国际性商品展。对酒类、坚果、茶叶等终端消费品企业参加自治区组织参展的境内国际性商品展的,给予展位费支持。

(四)鼓励各级各部门搭建企业产销对接平台、工业企业间组建购销联盟,定期发布产品供需信息,加强宣传提高产品知名度,拓宽产品市场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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