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5316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成文日期:2022年01月28日
标  题: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工信规范〔20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9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2-01-29 18:58     来源:政策法规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工信规范20221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桂工信政法〔2018〕699号)要求,经对我厅2021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对际上已经失效的,以及主要内容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22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8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