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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2日
标  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落实强首府战略支持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工信政法〔2021〕10号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落实强首府战略支持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01-15 17:00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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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政法〔2021〕10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强首府战略支持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12日             


       

落实强首府战略支持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32号)精神,支持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南宁市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支持南宁市打造具有国内较强影响力的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铝、食品产业集群,建设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部件制造、轨道交通装备、高端铝、先进食品加工等承接东部、衔接东盟的重点产业基地。支持南宁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打造集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充换电设施于一体的南宁新能源汽车城。推动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形成以广西为支点的中国与东盟信息互联互通枢纽。支持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优先在南宁建立广西分支机构。支持南宁市出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南宁市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

二、支持南宁市培育优质企业

支持南宁市制定工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细分行业50强和获得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直接纳入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管理并给予龙头企业支持政策。对于在南宁新设立公司、建立地区总部的头部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综合支持。支持南宁市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在各项工程招标中,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适当技术加分。支持南宁市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南宁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南宁市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重点倾斜支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支持南宁市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南宁市组织工业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申报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南宁市企业自主创新,不断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积极推动相关重大技术装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通过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并在全区推广使用。

四、支持南宁市项目建设

给予南宁市项目列入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计划的倾斜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千企技改”工程项目)对南宁市符合条件的“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认定为国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广西数字化车间的,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优先布局南宁市重大项目,优先推荐南宁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中央专项资金。

五、支持南宁市园区建设

推动南宁市园区提档升级,支持南宁市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积极将南宁市未列入自治区A、B类范围的产业园区培育成为自治区A类、B类园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对南宁工业园区水、电、路、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选择1-2个园区进行专项培育支持,在每年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予以优先安排。组织南宁园区与区内外园区合作交流,促进合作共赢。

六、支持申报相关企业认定

自治区层面认定的广西龙头企业、广西企业创新创业奖、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等称号,根据南宁市企业申报情况在全区占比上给予倾斜支持。

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发挥自治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类投资者及南宁市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科创投资基金,支持培育发展南宁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设立广西汽车产业基金和南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加大南宁市重点产业直接股权投资项目支持力度。

八、建立联合招商推进机制

建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南宁市联合招商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信息共享、项目策划、委托招商、外出招商、联合推介、联合谈判、建设厂房、出台政策等,共同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南宁。争取每年引进1-2家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落户南宁市。建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南宁市联合推进重点项目(园区)建设工作机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共同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园区)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推动园区(项目)加快建设。

九、支持南宁市工业产品开拓市场

支持南宁市工业产品在区内扩大市场销售渠道,加大对南宁市工业产品的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南宁市生产的新能源客车乘用车、环保设备、防水材料、轨道车厢、高端铝合金板材型材、网通设备等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十、加强工作指导

加强对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研究重大事项,结合“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南宁市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终端两大新兴产业,进一步完善首府南宁的重点产业链全景图编制,加强对南宁市重大工业项目的研究谋划,完善细化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推动重点领域建设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帮助协调解决实施强首府战略中工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参照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的针对区内其他地市及区域的优惠政策,南宁市可申请参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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