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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提升工业投资效益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2021-09-29 10:45     来源:投融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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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精神落实落细,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工业投资效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9月22日印发了《关于提升工业投资效益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桂工信规范〔2021〕11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以产业全景图引导项目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提质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传统产业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五方面制定十二条具体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以扩大工业有效投资、提升投资效益、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深入推动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具体措施包括精准绘制全区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建立龙头企业培育清单和重点招商企业清单,推动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工业发展新格局等。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具体措施包括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自治区集中财力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项目、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及项目所在园区基础设施予以重点支持等。

三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千亿元园区及500 亿元园区培育推进方案,按照“一园一方案一清单”逐个园区规划建设标准厂房、基础设施、产教融合、产城融合及周边交通设施等项目,安排工业园区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园区专项债)资金予以重点支持等。

四是支持园区发展主导产业。具体措施包括引导工业园区加快发展主导产业,符合全区重点产业布局、本市主导产业布局的产业项目纳入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支持范围等。

五是加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具体措施包括扩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海洋装备、生物医药及大健康制造、先进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投资,提高新兴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占比,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在原有扶持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提高等。

六是扩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具体措施包括统筹用好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力争2023年投向新兴产业的基金累计投资规模达500亿元,占全部基金累计投资规模50%以上等。

七是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制糖、机械、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建材、茧丝绸等传统产业实施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木材加工、精品碳酸钙、食品、高端绿色家居、现代轻工纺织、绿色食品精品碳酸钙等特色产业加快改造提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最高不超过10%的设备投资补助,对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项目予以奖励等。

八是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具体措施包括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赋能,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智能制造,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予以一次性奖励,对机器人购置予以一次性补助等。

九是推进绿色化改造。具体措施包括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钢铁、铁合金、有色、建材、制糖等传统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按照不低于200元/吨标准煤节能量予以补助,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予以一次性奖补等。

十是突出资金扶持重点。具体措施包括工业振兴资金及园区专项债优先支持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高、带动性强、建设进度快的项目,打造重点支柱产业链和战略新兴产业链,做大做优做强重点产业集群等。

十一是优化资金扶持方式。具体措施包括强化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实施重大优质工业项目贷款贴息和“桂惠贷”政策,扩大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规模,加大快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和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的投资力度等。

十二是强化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工业振兴资金及园区专项债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在申报环节分市、分园区制定资金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等绩效目标;在实施环节强化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监督管理,推动项目按进度要求完成投资等绩效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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