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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2020年4月2日上午,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在南宁主持召开广西北斗导航应用和产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北斗导航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并在会后的《研究广西北斗导航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的纪要(2020年4月9日)》(桂政阅〔2020〕36号)中,提出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广西北斗导航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程序报批。根据《纪要》精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于2020年7月10日,形成《加快推动广西北斗应用及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0年7月10日—8月13日,广西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和产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加快推动广西北斗应用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信息20200021号)行文征求广西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和产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25个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14个单位和部门的反馈,其余部门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后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加快推动广西北斗应用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座谈会讨论各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形成《加快推动广西北斗应用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上报稿)》(以下简称《措施》)。
二、编制目的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入推进背景下,配合国家北斗“走出去”工作,加快我区北斗导航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推动全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意见采纳
在文件起草前期,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进行了广泛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2020年7月10日,广西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和产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请提供广西北斗导航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意见建议的函》(信软 20200021)行文征求广西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和产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税务局、投促局、农业农村厅,南宁海关,广西海事局)和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厅、自治区外事办,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人民政府,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25个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
截至8月13日,共收到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税务局、投促局、海事局、大数据发展局、糖业发展办公室、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会、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14个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其他单位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共收到意见11条,采纳和部分采纳11条,未采纳0条。
四、主要内容
《措施》共十二条,明确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北斗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规模化应用推广、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推动北斗应用技术融合创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推进北斗企业国际化发展五个方面进行支持推动。
其中:
支持规模化应用推广方面:各类“北斗+”应用场景示范、市场拓展、企业做大做强,共3条。
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方面:产业服务支撑保障建设,共1条。
推动北斗应用技术融合创新方面:创新成果扶持、创新平台建设,共2条。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招商奖励、平台服务能力建设、专业组织与活动,共3条。
推进北斗企业国际化发展方面包括:推进国际化发展,共1条。
支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均需要经过专家评审、认定等环节。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重大示范、重点企业落地等支持(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五、关键词诠释
(一)北斗“走出去”:指稳步推进北斗导航系统走出去,即北斗国际化,由国家成立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牵头,23家部委组成的“稳步推进北斗导航系统走出去”任务协调小组负责。
(二)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目前CNAS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在国际认可互认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通、导、遥: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卫星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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