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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获得电力指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10-18 15:22     来源:经济运行处     作者: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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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6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获得电力指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函〔2019〕23号)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百日攻坚工作,通过进一步规范用电报装行为、提高获得电力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力争实现广西获得电力指标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截至2019年6月底,全区电网企业共受理报装用户30.2万户,用电报装办理时间均不超过1个工作日;居民用户、一般低压用户、10kV高压单电源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为1.13、1.48、12.94个工作日,均达到百日攻坚的目标要求。为巩固、提高百日攻坚成果,做好与世界银行和国家评价标准的衔接,持续推进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方面。

对标国内一流指标,主动顺应企业需求,提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优化业务流程环节、提高用电稳定性和电费透明度等工作目标。

1.用电报装和接电时限继续沿用百日攻坚的目标要求。实现所有用户用电报装不超过1个工作日;居民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低压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个工作日、10kV高压单电源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0个工作日、10kV高压双电源和35kV及以上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9个工作日(不含配套工程建设时间)。

2.建设工程(工程管线类)规划许可证和市政(公路)开挖许可证批复的完成时限要求。在百日攻坚7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推广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巩固、提高百日攻坚成果,将完成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增加了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提升到6以上的目标要求。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主要包括平均断电时长和频率、电力公司检测停电所用工具、电力公司恢复电力供应所用工具、监管机构是否监督电力公司的供电可靠性、限制停电的财务上的遏制措施和价格主管部门能否提前一个月公布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电力价格政策文件等6个得分点,满分是8分。鉴于我区平均断电时长和频率、限制停电的财务上的遏制措施两个得分点存在扣分风险,短期内难以解决,故将目标值定为提升到6以上。

(二)主要措施方面。

实施方案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用电报装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降低获得电力费用、提升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降低用电价格等方面措施。

1. 进一步优化用电报装办理环节。各电网企业按要求统一优化流程;各市、县人民政府不得要求供电企业让用户额外提供除本方案要求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不得要求供电企业代行行政审批职责。

2. 进一步压缩用电报装办理时间。各电网企业按百日攻坚要求,统筹做好各项用电报装接电工作;同时加强对潜在用电需求管理,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提前指导、全过程跟踪服务。各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涉及“水电气”并联审批的方案和细则,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工程管线类)规划许可证”和“市政(公路)开挖许可证”批复。

3.进一步降低用户获得电力费用。各电网企业在城市区域、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区实施160kVA容量及以下低压小微企业接入工作,全部按低压方式接电免费装表到户。

4.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各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建设和维护,减少停电平均时长和频率;利用自动化手段检测停电故障、采集相关数据,并采用自动化系统恢复供电。能源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对电网企业供电可靠性进行监管。价格主管部门提前一个月公布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电力价格政策文件。

5.降低电力价格。价格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电价各政策措施,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出台降低电价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丰富市场化电力交易种类,逐步扩大市场交易份额,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组织保障方面

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做好公共配电设施用地保障、加快城市电力管沟(廊)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台账、加强调研指导等五个方面内容。

1.做好公共配电设施用地保障。各市、县人民政府将城市配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管控,合理规划公共开闭所、环网柜及配电变压器布点,保障公共配电设施用地。政府部门在批复项目用地规划时,同时批复项目供电配套设施用地或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无偿提供公共开闭所、环网柜或公共变压器安装位置。

2.加快城市电力管沟(廊)建设。在道路建设时将电力管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避免因电力管沟(廊)建设滞后导致客户接电时间拖延。

3.加强信息共享。各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利用网络和信息化系统实现水电气企业报装业务等相关材料相互共享,减少用户重复提供的材料数量。

4.建立健全报装项目统计台账制度。各供电企业建立健全用电报装工作电子台账,每月开展一次用电报装自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用电报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调研指导。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季度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本行政辖区内新接入电力的样本企业,开展调查、评估工作,督促各供电企业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主要任务。

三、方案的主要成效

实施方案对各项措施任务的责任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责任,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力争形成各部门配合、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到2019年12月底前,推动各供电企业将低压用户和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分别优化至2个和3个;实现所有用户用电报装不超过1个工作日;居民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低压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个工作日、10千伏高压双电源和35千伏及以上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9个工作日。最终把全区“获得电力”工作提升到全国前列的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区居民和工商用户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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