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次产业达产增产会战工作方案>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20〕336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下半年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桂工信综合〔2020〕137 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加快项目竣工投产,推动企业达产增产增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自治区工业企业竣工投产达产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实施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工业项目,项目于2019 年或2020 年竣工投产并统计入库,且2020年下半年同比新增产值超过 2000 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此前已申报2019年自治区民营工业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奖励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奖励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3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广西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3号)确定的产业重点方向及关键产业链重点环节。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等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文件的批准时间或投资协议规定的时间于2019年或2020年建成投产。
(三)企业2020年下半年同比新增产值超过 2000 万元。
(四)项目符合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环境保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自治区工业企业竣工投产达产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等。
(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明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并附项目设备、厂房等实际投资明细表。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附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2020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金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应与会计实际账务数据一致。
(六)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的2020年6月、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表号:B204-1表),企业需在上报表上盖章并报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工信部门核实企业产值无误后在上报表上盖章确认。
(七)企业提供可证明项目入库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截屏图片或其他佐证材料,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对截屏图片或文件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
(八)项目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九)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企业知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以上顺序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所有材料放在一个PDF文件中并编列目录,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由各市工信局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市自治区竣工投产达产奖励申报项目资料”。
四、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直属企业项目原则上按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竣工投产达产奖励推荐申报工作,并对项目是否在2019年或2020年内竣工投产并统计入库、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等进行初审,汇总填写《自治区工业企业竣工投产达产奖励资金申请表》,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上报文件和材料汇总光盘提交一式二份(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各一份,请分别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自治区工业企业竣工投产达产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等表格的电子版请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曾启,0771-8095227;自治区财政厅彭宇光,0771-5334977。
附件:1.自治区工业企业竣工投产达产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
5.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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